2010年11月17日專家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2010年11月18日涂附磨具分會(hui)會(hui)員(yuan)大會(hui)批準
一、總則
中國機床工具工業協會涂附磨具分會專家委員會是分會理事會領導下的直屬參謀性質的組織。對分會和秘書處的工作,對行業的科技創新、生產經營、低碳環保以及發展方向提出建議和意見;調研行業發展和改革情況,為政府制定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改革方案以及有關技術、經濟政策,提供意見和建議;推動行業貫徹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結構,實(shi)現可持續(xu)發(fa)展(zhan),規范(fan)行業的各項經營(ying)、技術、標準和信息制度,為我國涂附(fu)磨具產業由大變強(qiang)做(zuo)出(chu)貢獻。
二、組織機構
⑴專家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組成。
⑵委員由分會理事會頒發證書確認。
⑶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
⑷委員會設兼職秘書一名,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分會秘書處。
⑸ 委(wei)員會的經(jing)費來源包括(kuo)3部分(fen)(fen)(fen):分(fen)(fen)(fen)會出(chu)一(yi)部分(fen)(fen)(fen)、企業捐贈(zeng)一(yi)部分(fen)(fen)(fen)和專家委(wei)員會課題(ti)收入提成一(yi)部分(fen)(fen)(fen)。
三、 委員條件
⑴從事涂附磨具及相關行業技術和管理工作20年及以上,具有高級職稱,取得一定成績,關心行業的發展,在行業有一定知名度。
⑵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⑶經濟效益或技術成果顯著的企業家、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專業年限和職稱的限制。
⑷委員(yuan)人(ren)選具有廣泛性,兼(jian)顧大、中、小企業;老、中、青和領導(dao)、技術、管理人(ren)員(yuan);生產(chan)、材料、用(yong)戶、科研、高校等各方面。
四、 委員的產生和資格取消
⑴ 分會秘書處根據會員和理事會的意見提名;
⑵ 委員提名和相關資料在網上公布,廣泛征求意見;
⑶ 專家委員會委員討論和投票通過;
⑷ 分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
⑸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由分會秘書處提名,專家委員會委員討論和投票通過,分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
⑹ 委(wei)員(yuan)(yuan)資格(ge)取消:由于(yu)委(wei)員(yuan)(yuan)違(wei)背(bei)委(wei)員(yuan)(yuan)條件、長期(qi)不參加委(wei)員(yuan)(yuan)會活動、委(wei)員(yuan)(yuan)自身要求或(huo)委(wei)員(yuan)(yuan)所在單位要求,經(jing)專家委(wei)員(yuan)(yuan)會討論通過取消資格(ge),交分會秘書處(chu)備案。
五、 工作內容
⑴ 發表論文、提出建議和提案,對分會長短期規劃提出意見和建議。
⑵ 加強委員之間、委員與協會會員之間、委員會與行業內外的交流與合作。開展與上下游相關行業、與國外同行的合作與交流。
⑶ 定期開展專家巡視活動。
⑷ 總結上年(nian)度的工作,討論安排本年(nian)度工作,通過委員會給協會和行業的意見和建議。